2010年5月5日,国务院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,动员和部署加强节能减排工作。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了重要讲话,他强调,要切实把节能减排作为加强宏观调控、调整经济结构、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,本着对国家、对人民、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,下更大的决心,花更大的气力,做更大的努力,确保实现“十一五”节能减排目标。
节能减排是我国“十一五”规划提出的重大战略目标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所称节约能源,是指加强用能管理,采取技术上可行、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,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,降低消耗、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、制止浪费,有效、合理地利用能源。节能减排就是节约能源、降低能源消耗、减少污染物排放。我国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》进一步明确提出,“十一五”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降低20%左右,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减少10%的,这是一组约束性指标。根据这两个指标,如中国GDP年均增长一成,五年内就需要节能六亿吨标准煤,减排二氧化硫六百二十多万吨、化学需氧量五百七十多万吨。可以说,这是党和政府提出的重大战略目标,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。
“十一五”规划实施以来,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。党中央、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“十一五”规划实施以来,对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决策和部署,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,比如有的地方实行能耗总量控制、更加明确节能减排“一票否决”的具体内涵,使节能减排放的位置进一步突出,推动力度进一步加大,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,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,节能减排效果进一步显现,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.38%。可以说节能减排成效显著,来之不易。但这一14.38%的下降率与“十一五”降低20%左右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,特别是去年三季度以来,高耗能、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,一些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,能耗强度下降趋势减缓甚至由降转升,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,全面完成节能减排“十一五”目标任务依然十分艰巨。
温总理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,确保实现“十一五”节能减排目标意义重大。“十一五”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%左右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%,这一目标的提出,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;是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;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,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;是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。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,中央明确提出,要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,加强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,坚决管住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,开展低碳经济试点,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,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,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。因此,确保实现“十一五”节能减排目标意义重大,也势在必行。我们只有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,加大工作力度,把严控高耗能、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,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;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,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;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,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;切实加强用能管理,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;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法规标准,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;深化改革,健全和完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;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,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等七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,才能为完成“十一五”规划目标画上圆满的句号、为“十二五”规划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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